韶关领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发布时间:2023-10-21
一、收养入户
领养弃婴手续确立后,领养人可以办理弃婴落户或迁移手续。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入户。
二、福利机构抚养入户
(一)因查找不到亲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韶关市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弃婴入户,需由福利机构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上户口。
(二)形成事实收养(私自收养)的6周岁以下弃婴办理福利机构入户的,收养人需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上户口。
三、事实抚养入户
与抚养人共同生活多年并构成事实抚养关系,但无法提供《收养登记证》且被抚养人年龄在6周岁以上的,由抚养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当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并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登记为非亲属。
领养的孩子上户口,是需要做亲子鉴定的,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比如某人可能除了与合法妻子生育有孩子外,还有其他非婚生育的孩子,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后,这些人可能为了躲避社会抚养费用,采取领养(收养)的方式使非婚所生育的孩子合法化。因此,落户亲子鉴定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事人一定要到场,同时准备好司法鉴定中心需要的手续。